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0年9月13日
發文字號:肺中指字第1103800518號
主旨:為因應國內Delta變異株本土疫情,自即日起至9月25日止,調整北北基桃地區住宿式長照機構COVID-19各項應變措施,請貴府轉之並加強督導所轄機構依說明段辦理,請查照。
摘要:
(一)暫停訪客探視,惟,必要進入機構之訪客,原則需出具訪視前3日內篩檢陰性證明。
(二)住民暫停非必要性之請假外出;如須請假外宿者,需出具返回機構前3日內篩檢陰性證明,並於次日起隔離14天。
(三)原則暫停新收或轉入;如有收住必要,住民需出具入住前3日之篩檢陰性證明,並於次日起隔離14天。
(四)由醫院轉入或出院返回機構之住民,需檢附出院前2日內PCR採檢陰性證明。
(五)工作人員與外出。
註:110年10月8日以肺中指字第1103800560號修正:
註釋4後段,自本(110)年10月5日起,臺北市、新北市及桃園市移出中風險縣市名單,自本年10月12日起,全國無適用中風險以上等級管制措施之縣市。
>>>公文說明及檢附資料,請下載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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