疾管署公布「長期照護矯正機關(構)感染管制查核基準(草案)」、「托嬰中心及產後護理之家感染管制查核基準(草案)」與「長期照護矯正機關(構)與場所感染管制查核基準(草案)」,如有任何增修意見,請於114年10月30日前逕寄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(ic@jct.org.tw)。